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形式
(一)日常安全检查
1、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校园内的设施、设备、器材和人员等安全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产、设施、设备、器材和人员等安全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3、保安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
4、各楼层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区域的人员、财产、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安全进行检查。
(二)特殊时期安全检查
1、寒暑假、元旦、国庆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放假前后,学校领导,组织所属人员,对分管内的工作,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放假期间,值班领导,组织值班人员,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保安24小时巡查。
2、敏感时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定执行,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昼夜巡查。
二、检查内容
(一)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二)学生各类安全教育
(三)校舍安全
(四)交通安全
(五)消防安全
(六)防盗安全
(七)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八)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三、检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 明确检查人员,布置检查内容,落实检查区域,提出检查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形成检查报告。
(二)细心排查 检查要到边到底,不留死角,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要加大巡查力度,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及时汇报 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和管理人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
(四)落实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加强人防,限时整改,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于2016年1 月1 日起执行。